1Z308025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
★高频考点1:二审对上诉案件的裁判
(1)维持原判:即原判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的,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;
(2)依法改判:如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,依法改判;
(3)发回重审:即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,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,裁定撤销原判决,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;
(4)发回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: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。裁定撤销原判,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,或查清事实后改判。
☆速记点评:分别对应四种情况,注意其适用的前提条件。
★高频考点2:人民法院诉讼文书送达方式
表1Z308025
序号 |
项目 |
内容 |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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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送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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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受送达人是公民的,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; (2)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、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、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; (3)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,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; (4)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,送交代收人签收 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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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置送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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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。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,说明情况,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,由送达人、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,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;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,并采用拍照、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,即视为送达 |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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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、电子邮件等简易送达方式 |
经受送达人同意,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、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,但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除外 |